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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盛帮股份盛帮股份(SZ:301233)2025-10-27 17: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 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 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中,明确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名,但每一单独或共同提名股东提名董 事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