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晋能控股山西煤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