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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控煤业晋控煤业(SH:601001)2025-10-27 17:3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及内部机构运作程序,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和《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人,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应确保独立运行,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一)召集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