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603339) -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4]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 -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范围,不得泄露和交易[5] 违规处理 - 大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17]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8] 制度说明 - 制度所述“以上”含本数[20]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