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含持股5%以上股东[3] 信息披露义务和要求 -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6]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最近披露时段内公告[7]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证券交易所等网站披露,摘要在指定报刊披露[8] - 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10] - 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江苏监管局[11] 信息披露类型和时间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8]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提供担保除外)[3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提供担保除外)[30] 其他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0][46]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22] 财务信息审议和提交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9]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就重大事件决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事务部[42] 人员股份变动和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51] - 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做好保密工作[51] 证券事务部职责 - 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发布等工作[53] - 管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57] 其他制度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6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61] 违规处理和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追究责任[6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65]
四方科技(603339) -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