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2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2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4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41]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票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4]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逐项表决[4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0]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董事会应就前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向股东会专项报告,不能执行需说明原因[55]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
中创物流(603967)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