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以实物出资,认购18000万股[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2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102114.8260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有权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责[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32]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3]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可增发新股等[45]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7][48] 其他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
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