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昊华能源昊华能源(SH:601101)2025-10-27 17: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过去12个月内符合情形的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管理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6] - 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为其垫支费用[8]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9] 财务审查与监督 - 财务部门审查关联支付决策程序并备案文件[11] - 审计财报时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并公告[12] - 财务部门核算关联资金往来并建专门档案[12] 标准执行检查 - 归口管理部室年末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并考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