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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长久物流长久物流(SH:603569)2025-10-27 17:4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