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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605166)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聚合顺聚合顺(SH:605166)2025-10-27 17:47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 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聚 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