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605166)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聚合顺聚合顺(SH:605166)2025-10-27 17: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7888.7万股,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469.61万元[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24] - 公司发起人有2名企业法人和39名自然人[25] 股权结构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认购9331.7050万股,持股44.7610%[15] -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认购6644.7838万股,持股31.8728%[15] - 傅昌宝认购1500万股,持股7.1950%[15] - 凌建忠认购150万股,持股0.7195%[15] - 金建玲认购340万股,持股1.6309%[15] - 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净资产20847.8388,林光宏等股东持有相应净资产及占比[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31469.61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增加资本有五种方式[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8] - 股东自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等应书面报告并配合披露[3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多项报告和方案等[3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85]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8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8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1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现金与股票结合分配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1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