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6883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必平安必平(SH:688393)2025-10-27 17:47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等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财务资助规定 - 向非由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9] 交易计算规则 - 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20]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股东会审议程序 - 关联股东会前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主持人宣布后回避[2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一般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9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3] 其他规定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