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6883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必平安必平(SH:688393)2025-10-27 17:47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7]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6] 担保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21] 担保责任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1] - 经办人员等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 经办人员等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21] - 擅自决定使公司承担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的责任,给予行政处分,责任人赔偿[2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担保事务负责部门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10]

安必平(6883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