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6883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安必平安必平(SH:688393)2025-10-27 17: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董事选举通知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1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3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1]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4]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对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1]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0]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9]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8]

安必平(6883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