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603786)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科博达科博达(SH:603786)2025-10-27 18:17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和证券部等人员和机构[7] 股东信息披露职责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负有信息披露职责[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6]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8] -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计划等重要变化需披露[1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9] 交易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8]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8,40] 子公司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9] 股东相关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42]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5] 监督检查职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5]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检查并报告[4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部门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事务[48] 联络人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48] 秘书履职规定 - 公司应支持董事会秘书工作,秘书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职责[51]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资料[51]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51]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55]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内控,年报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55] 信息沟通限制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5]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5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5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