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002412)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汉森制药汉森制药(SZ:002412)2025-10-27 18:17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其他规定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9] - 股东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股东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作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16]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6]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及程序[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