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0024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董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董召集人一名主持工作,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人数不足应增补[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程序规则 - 决策经多部门审核后报董事会[9] - 考核包括述职自评等步骤[10]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2] 生效时间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旧规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