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0024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股5%以上股东需报告股份质押、冻结情况[10] - 重大交易事项部分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部分满足标准需报告[4] -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含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4] - 签署日常交易合同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一定金额需报告关联交易[6] - 涉案金额满足条件重大诉讼需报告[6]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件需报告[7] - 发生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8]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向董秘或证代报告进展[13] - 报告义务人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程序[10] 制度相关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董秘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时报送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报备案[17] - 总经理等督促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18] - 董监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培训[18] - 2025年10月28日公布制度,废止相关旧制度[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