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002412)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 - 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3] 责任与组织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6]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6] 股东权益与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7] 抵债与披露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实施条件[8] - 披露年报、半年报时应编制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汇总表[8]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将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