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内部机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