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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本川智能本川智能(SZ:300964)2025-10-27 18:3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