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行使提名权[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1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7] - 任期内可解除职务或辞职,需披露原因[18][19] - 特定情形下原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不定期召开,过半数提议可召开[28]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0]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9] - 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9]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证同等知情权,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10年[37][38] - 承担行使职权费用[3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2][43]
本川智能(30096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