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青山纸业青山纸业(SH:600103)2025-10-27 18: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职权与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授权审批[15]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批[20]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批[20]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风险投资权限为不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22] - 董事会决定单笔10万元以上(含)、年累计50万元以上(含)赞助费或捐赠;单笔超200万元(不含)、年累计500万元以上(含)须报股东会审议批准[22]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7]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4]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36] - 定期会议需变更时应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3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0]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形成决议[46]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 人员任免 - 公司总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9] - 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9]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或解聘[59] - 以上人员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9] 其他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能证明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61]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2024年8月修订)废止[6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