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监事会改革后,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4]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工程管理、工程咨询”两项内容[2]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董事会作相关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股东大会决议,部分需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董事、高管[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向法院起诉[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单项或一年内累计捐赠超200万元的事项[10] - 审议批准金额超5000万元的非股基期风险投资[10]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公司运营决策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决策[15]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事务[18] - 总经理可决定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27] 公司章程与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对24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11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31] - 13项制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其他要点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14]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6][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8]
黑猫股份(002068)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