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000019) -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深粮控股深粮控股(SZ:000019)2025-10-27 18:3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52,535,254股,内资股1,100,785,974股,境内上市外资股51,749,280股[10]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为人民币1元[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收购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14]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40][41]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投资、资产交易等事项有金额标准[3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8] - 董事会负责多项公司决策和管理事项,交易决策有金额标准[1][9]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有持股和经验要求[109][111]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有程序要求[119]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有每股收益、审计报告等条件要求[13]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和披露不同类型财务会计报告[136][14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要求[168][169][17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 - 公司清算有财产分配等程序[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