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祥龙电业祥龙电业(SH:600769)2025-10-27 18:33

第四条 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 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 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