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祥龙电业祥龙电业(SH:600769)2025-10-27 18:33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