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龙电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 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