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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青山纸业青山纸业(SH:600103)2025-10-27 18:3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1 - 2名[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8]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第2个工作日书面报董事会[17][29] 委员管理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4][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5] - 成员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8] - 议事规则与国家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可聘请专家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会议应书面记录,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18] - 会议记录包含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