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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青山纸业青山纸业(SH:600103)2025-10-27 18:3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要求召开[12]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2]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规则 - 作出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日常工作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及会议筹备等事宜[5][13] - 对高级管理人员等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二人或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无效[16]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票决制[16] - 决议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书面报董事会[17] - 董事会应在年报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 委员涉及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