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301228)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 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