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301228)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一条 为加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