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 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