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300145)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 第五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换 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予以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