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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SZ:002116)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经营主体、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息 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的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0.2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归口 管理部门报告。 1.0.3 本制度报告义务人报告的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书面以及其他即时通 信报告方式。 1.0.4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重大信息的范围 2.0.1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项的具体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