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董事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仍履职[4] - 独立董事辞任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后要求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8] - 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保密义务到秘密公开[9]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办公室修订和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