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 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投票相关 - 公司多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相关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 董事会等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4]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其他事项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4]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6] - 公告等应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长篇幅可摘要披露[26] - 议事规则部分表述含数规定[2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