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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海诚中国海诚(SZ:002116)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 则 1.0.1 为强化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公司全面依法治企。 2 人员组成 2.0.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