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项目可行性与节余资金 - 募投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年度报告披露[14]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原则上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 - 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专户[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资金计划与检查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27]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审议公告[1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会议后公告多项内容[18]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19] 项目地点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公告[23] 资金使用规范 -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关联人占用挪用[28] 鉴证与调查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公司付费[30]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0]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出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违规处理 - 资金存放使用被出具特定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并提意见[30] - 保荐或顾问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深交所[30] - 相关人员违规使用资金责令改正并惩处[31] - 致公司损失,公司要求责任人赔偿[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3] - 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34]
黑猫股份(0020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