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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通客车中通客车(SZ:000957)2025-10-27 18:3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拥有其50%以上股权的企业法人为控股子公司[9]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含)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等有不同处理方式[18][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需股东会批准的股权类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20]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提交审议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0]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处理,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处理,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披露与解释 - 公司应按深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主要条款要求[24] - 关联交易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定为准[26] - 关联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