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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5-10-27 18: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 交易。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