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8]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11]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申报与公告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T+1日书面申报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在T+2日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5] - 公告内容含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违规情况,董事会应披露违规买卖情况、补救措施等[16] - 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6] - 发现违法违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16]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公司处分[18]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违规,承担证监会处罚、深交所处分和公司处分[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有冲突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