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百润股份百润股份(SZ:002568)2025-10-27 18:50

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均采用累积投票制[1] 投票规则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分别按对应公式计算且只能投给相应候选人[1] - 股东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超量处理有不同规定[2] 当选规则 - 当选独立董事需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票数[3] - 得票情况不同时,有再次选举或重新选举规定[3] 细则说明 -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