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2]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票买卖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前三日提交问询函,获批后报董事会备案[7]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交易日内公告[7]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信息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需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禁止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存在特定禁止股票转让情形[12][13] -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3]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3] 责任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5] - 公司应对董事和高管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因确认等问题纠纷自行解决担责[15] - 公司董事及高管及其特殊关系人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应通知监管部门并按方式追责[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本制度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修订之日起实施[18] 附件说明 - 附件含《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和《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的确认函》[19] - 问询函需确认拟交易情况及是否存在禁止买卖情形,确认函明确交易期间相关事宜[20][21]
索菲亚(0025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