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0025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日常经营合同报告标准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报告[11] 需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关注[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3][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5]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控股股东或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转让股份应报告[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抵押等情形应报告[17]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向公司证券事务室通报重大事项[19] - 证券事务室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提交相关文件[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经多环节审核评估[20] 责任追究与制度实施 - 对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本制度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修订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