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薪酬制度制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9] 薪酬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11]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11] - 领取津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13] - 领取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13] 薪酬调整与补充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6] - 经审批备案公司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补充薪酬[1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