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0-27 18:49

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等[4]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5] 内部控制要素与涵盖环节 - 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7] -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环境控制与程序制定 -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授权管理采用“事业部制”[13] -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专业系统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内部控制程序[17] 业务控制体系 - 应建立投资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7] - 应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0] - 应建立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26] - 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户存储,按规定使用[28] 人员与部门设置 - 会计系统控制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24] - 设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各独立核算单位单独设财务部门[24]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36] 信息管理 - 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关键信息复核[9] - 应制定内部信息传递规范和公开信息披露规范[33] 监督与评估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 每年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自查,由审计委员会指导考核[39] - 内部控制自查从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等方面评估有效性[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于每年四月底前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价报告[4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44] - 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应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4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46]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