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003005) - 累积投票制度
竞业达竞业达(SZ:003005)2025-10-27 18:49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3] - 出席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2] - 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超量有不同处理方式[5] 选票与当选规则 - 选票使用投票权数≤拥有总数则有效,差额视为弃权[3] - 仅对同意票累积,不统计反对、弃权票[3] - 按得票多少确定董事是否当选[4]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等且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4] - 一次投票部分条件下对未当选候选人再次选举[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需批准[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