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556,441,803元增至562,782,268元[4] - 公司实收资本从556,441,803元增至562,782,268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从556,441,803股增至562,782,268股[5]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7] - 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再担保需审议[16]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17] 董事相关规定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等提名[2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5] -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45]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了24项制度,制定了2项制度[5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58][59]
建新股份(3001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