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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SZ:300107)2025-10-27 18:4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意见情形是否消除[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工作[21]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2] - 公司董事等了解应披露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3] 报告编制与审议 - 报告期结束后,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信息报告时间 - 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35]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7]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7] 股票买卖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8] 文件处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收到特定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9]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秘书将收到文件向全体董事和高管通报[39]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对监管部门函件及问题及时回复、报告[39]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41]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责[4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4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制度与新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4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